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5-04-16浏览次数:37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科技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常州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始2025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方向

         (一)青年博士项目

CZ1000 支持青年博士主持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此专题不设置具体指南方向,由项目负责人自拟课题申报)。

(二)一般项目

1. 工业领域

(1)新能源

CZ1001 太阳能光伏

CZ1002 风电

CZ1003 氢能

2)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

CZ1004 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

CZ1005 动力及储能电池

3)高端装备

CZ1006 工程机械

CZ1007 农业机械

CZ1008 数控机床

CZ1009 轨道交通

CZ1010 机器人

4)新型电力装备

CZ1011 能电网

5)新材料

CZ1012 先进碳材料

CZ1013 先进金属材料

CZ1014 高分子材料

CZ1015 绿色建筑材料

6)生物技术及新型医疗器械

CZ1016 生物医药

CZ1017 医疗器械

CZ1018 合成生物

7)新一代电子信息

CZ1019 半导体

CZ1020  5G通讯

8)数字信息

CZ1021 工业和能源互联网

CZ1022 大数据和区块链

CZ1023 人工智能

CZ1024 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CZ1025 车联网

9)节能环保

CZ1026 节能环保

10)高端纺织服装

CZ1027 纺织服装

CZ1028 纺织机械

(11)空天经济

CZ1029 低空经济

CZ1030 商业航天

2. 安全生产领域

CZ1031 围绕工程安全、化工安全与防灾减灾技术的创新研究。

CZ1032 围绕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体系与智慧化平台的创新研究。

CZ1033 围绕智慧消防与火灾智能化防控技术的创新研究。

CZ1034 围绕新能源企业生产安全与风险智能化防控技术的创新研究。

CZ1035 围绕地下空间安全监测与灾害防控技术的创新研究。

3. 卫健领域

CZ1036 新发传染性疾病的宿主免疫调控、流行病学和防控研究。

CZ1037 临床医学的应用基础研究;流行病学统计研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研究;危重疑难疾病、常见疾病防治和转化医学研究;干细胞、微创治疗、介入诊疗、多发伤救治、精神病防控的应用研究。

CZ1038 妇女、儿童重大恶性疾病机制和诊疗技术基础研究;衰老相关疾病的演变规律及干预策略研究。

CZ1039 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病患者康复、医养康护一体化等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CZ1040 医院药学研究:体内药物分析、药剂学、中药学、药物经济学、药物流行病学、临床用药评价与分析、药学监护、药品不良反应、医院药学管理。

CZ1041 社会资金资助项目(具体指南另行通知)。

4. 现代农业领域

CZ1042 农业微生物、动植物优异种质资源的发掘与创新研究。

CZ1043 农业生物功能基因挖掘与分子育种的创新研究。

CZ1044 畜禽、水产健康养殖与饲料饲草高效利用及减排的创新研究。

CZ1045 重要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流行规律、发病机制及防控技术的创新研究。

CZ1046 现代食品生物技术与特色食品的创新研究。

支持方式

项目采用前资助的方式支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并下达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项。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的半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三、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项目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

2. 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 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本专项项目。

4. 青年博士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未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申报项目条件

1.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青年博士项目CZ1000除外)。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3. 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重点支持类

1. 重点支持“1028”产业体系中的未来产业领域。

2. 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

)限制申报类

1. 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1)未按规定时限填报2024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

2)2023年1月1日起,有终止、撤销;

3)2024年1月1日起,有总结结题;

4)截止2025年1月1日,有应结未结。

2. 项目负责人在研和拟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及以上,或有在研的本专项项目(2024年前为常州基础研究计划),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 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其他有关事项

1.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2. 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4〕6号)做出相应处理。

4.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1. 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网上申报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在线填写以下内容: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详见网上申报通知附件)、单位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2.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就网上申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征得参与者和合作单位同意。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系统,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3.网上申报请进入“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jyw.changzhou.gov.cn/c/sso/zqtLogin,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填写内容并上传材料。

4.新用户请各学院统计人员名单并联系科技处韩莉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5.项目网上申报5月15日17:00截止

(二)申报推荐

本项目申报采用限额制,我校青年博士项目限额30人;一般项目限额8人。申报名额由各单位推荐、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青年博士每个学院推荐5人,一般项目每个学院推荐2人。各单位推荐限额项目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7:00

 

联系人:韩莉

联系电话:86953701

 

 

                                   科技处

                                  2025.4.16

 

 

附件:附件1.常州市25年科技计划体系.docx

      附件2.“1028”产业体系.docx

      附件3 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 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