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和自由探索,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牢牢把握科学基金新定位,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三大任务,认真落实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为实现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将2025年度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意事项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职称、邮箱提供给各学院,1月17日前由各学院将新注册人员名单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附件1),由科学技术处统一在信息系统中注册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8.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 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校内申报工作时间节点
(一)2025年1月14日—1月17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动员,请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认真研读、深入学习《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2025年1月17日(周五)前各学院报送《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二)2025年1月18日—2025年2月17日
各二级学院督促并指导项目申请人利用假期时间,根据专家意见精修完善申请书。
2025年2月25日(周二)前各学院报送《申报汇总表》及系统生成的申请书。
(三)2025年2月28日—3月15日
2月27日—3月6日(周四)科技处预审
3月7日—3月10日(周一)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在信息系统中提交最终版本申请书(附件电子化后上传),打印PDF版本申请书签字后交至学院(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3月11日(周二)学院上报正式版申请书一式一份。
3月12日—3月14日(周四)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线上报、盖章等程序。
(四)2025年3月17日
3月17日(周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各学院主要工作
1. 各学院要确定学科负责人或专家组专题审核申请书“申请代码”;根据本院教师面上或青年基金申请科学处数量分布的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分析,对于同一类指南代码(或同一科学处)申报数量特别集中的情况,学院应组织专家组或学科带头人协助申请人分析其对应的多个指南代码填报先后顺序,做到既对准指南,又合理分流,避免出现多份质量高的申请书扎堆同一科学处评审项目,因为资助比例数量限制(针对同一单位)而相互挤轧的情况发生。
2. 各学院重点关注以下人员的申请书进度和质量情况:①2024年专家评审反馈意见较好的项目;②首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③最后一次机会申报青年基金的。
3. 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书中是否有涉密内容。
4. 如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应检查合作单位公章名称是否与申请书中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四、其他
1. 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 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3. 《指南》拟于2025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5.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https://kd.nsfc.cn/oar
8.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兰
联系电话:86953087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