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0-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106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2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2020-2021年度立项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依据为当年项目合同和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按《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

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审,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对提交验收的论文、专利等作数量限制规定;对取得原创性、突破性成果的项目,可不作量化评价指标要求。

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二、验收程序

1.验收方式

面上项目采用通讯评审方式,重大项目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2.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的撰写填报工作。

2)项目经费决算表须到财务处审核,并完成签字盖章工作。

3)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时,注意板式,尽量不要产生表格跨页现象。

4)个人成果部分,论文请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负责人(用彩色油笔显著标出),其他成果标注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完成以上工作后,请将验收纸质材料按如下顺序夹好:《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合同复印件、成果附件一份(暂不装订,夹到一起即可,待验收意见出来后再装订)。

3.验收专家组成及相关要求

通讯评审具体要求:

1)通讯评审验收由3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及专家组组长意见。

2)通讯评审专家单位应皆不相同,具体评审意见不能相同,且外单位专家皆应符合回避原则(硕博导师、亲属、成果合作者等)。

3)验收专家组名单,须3位评审专家签字在同一张表上(可使用电子签章)。

会议评审具体要求

(1)会议评审专家由科技处根据学科情况统一安排,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负责人请于1123日(周四)前提交汇报PPT电子版一份,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3)会议验收时间初定11月下旬,具体验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验收材料初审

各学院请于1116(周四)前统一提交纸质验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不单独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验收专家名单、验收报告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通讯或会议评审环节。

2.验收材料正式报送

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6日(周三)前须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info.jse.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111日后工作时间),填报并上传项目验收报告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科技处将在系统中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逐项审查后提交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项目结题电子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兰  

电话:86953087

科学技术处

2023111

应结题项目清单.xlsx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