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过程管理,有效提高我校项目结题质量,现开展2023年度市厅级以上自科类纵向项目结题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计划书或科技项目合同中规定的指标任务,认真梳理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并认真填写“2023年度待结题项目考核指标完成度统计表”(见附件)。
二、 研究成果
项目研究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且完成日期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否则将不得作为项目结题时的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请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三、 经费使用
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计划书或科技项目合同中的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计划。
1.市厅级、省部级项目财政拨付经费在项目结题时一般不作结余须用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拨经费如结余超过30%,项目负责人须说明预算执行缓慢的原因、结余经费使用计划及详细使用说明。
2.主管部门可能会对所资助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如有以下情况,请大家留存好相关资料,以备查:
(1)预算调整审批表;
(2)合作协议;
(3)测试化验费相关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及测试化验报告;
(4)委托加工相关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及委托任务完成验收资料。
3.请各有关学院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往年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结题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6月15日(周四)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2023年度待结题项目考核指标完成度统计表”。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兰 、许佩全
联系电话:86953087、86953085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