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1990

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财政厅、省农业科学院发布了“2023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的涉农科研教学单位、具有较强农业科技研发创新能力的企业,鼓励跨相关学科联合申报,鼓励联合省外优势单位和团队参与申报。

2.江苏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均须联合具有较强研发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同一企业在项目周期内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鼓励企业牵头、联合科教单位申报。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须按不低于省拨经费的30%落实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须进行单独预算与核算。

3.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基础,项目申请人应为企业技术负责人或负责研发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相关研究工作五年以上,并符合相关职称要求。

4.项目申请人须为在职人员(不含在站博士后),在项目执行期内未退休(符合所在单位延迟退休条件的高级专家须出具单位证明材料),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11日后出生),项目申请人须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二、优先资助条件

1.2022年度到期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可结合原项目后续研究工作申请1项,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2.鼓励科教单位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特色新兴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申请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3.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主动对接科教单位参与或牵头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鼓励依托三园三区实施自主创新项目。在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开展研究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组织要求

1.江苏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请人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须明确1名未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技术专家作为第二负责人;项目申请人未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须明确1名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行政协调人;须指定项目秘书和财务助理各1名;第二负责人、行政协调人、项目秘书和财务助理须在项目参加人员中注明,未注明的,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研究内容需符合相应指南要求,不符合指南要求、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进入评审。

3.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专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立项项目相关要素进行查新,作为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

4.项目通过验收后3-5年内,专项办将委托第三方对部分项目的技术成果有效性开展后评价。

    四、限项要求

1.2023年度省自主创新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额3

2.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遴选最优势科技力量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对相同研究内容只能申报1项;同一项目和相同研究内容只能选择申报12023年度江苏省省级同类科技计划。对于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立项资格及次年申报资格,并通告相关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

3.同一人员主持的自主创新项目最多1项(可另主持1项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科研项目);承担的自主创新项目不超过2项(含申请和在研);同时按《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限制有关科技人员申报项目。

4.承担原一类、二类在研项目的任务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5.单项技术研发类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各单位推荐主持申报单项技术人员中40周岁以下、副高及以下职称的青年科技人员数量不低于50%

    五、经费预算与管理要求

1.申请人合理设计项目研究内容体量,并依据实际需要真实、合理地提出项目经费概算。

2.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13号),进一步精简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编制上述科目预算只需测算总额;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自筹经费不得安排间接费用。

3.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为财务核算主体,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牵头承担单位。

4.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调整直接费用全部科目的经费支出,不受比例限制,由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办理调剂手续。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统筹现有设备配置情况和科研项目实际需求,从严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5.项目总结验收时,由专项办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经审计,符合财务验收要求的项目予以参加验收,否则不予验收。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受限项要求拟进行校内预审,请各单位将预申报材料于511日前(周四)报送科学技术处。

2.科学技术处进行形式审查、校内遴选、公示。

3.项目负责人于519日前(周五)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门户网(http://www.jsnyzzcx.cn),进入项目管理系统页面,完成在线填报)。

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5.2023年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小兰

联系电话:86953087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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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