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自然科学研究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文件的制定与落实工作。

2.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结项与管理工作。

3.负责四技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基地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科研成果(评价)鉴定、奖项申报、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管理工作。

6.负责科技信息咨询与技术成果交流推广工作。

7.负责产学研合作管理工作。

8.负责科研技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科技成果的统计、审核工作。

10.负责科协与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校科协与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相关工作以及其它挂靠在科学技术处的非编行政机构的相关工作。

12.协助做好科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