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0-04-16浏览次数:323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0107)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9年第七届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大会合作意向备案项目(简称苏合会备案项目);2019年和2020年江苏省科技副总入选对象。

 

二、申报条件

合作双方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校企联盟”,并在技联在线网站“校企联盟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登记。合作双方签订了责权利明确的“四技合同”,且合作企业已实际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三、申报要求

1、以高校院所为申报主体(请合作企业协助),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申报。请各地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2、2020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苏合会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4月30日至6月30日;科技副总入选对象申报时间为7月30日至9月30日。请按对应的时间段申报。

3、申报2020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书”原件1份。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分阶段将本地区“项目申报书”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四、补充说明

1、“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和主要完成指标的字数请控制在300字左右,主要完成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指标、研究开发报告、咨询服务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申请各类奖项等。

2、“项目申报书”须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请登陆技联在线网站→科技副总专区→按提示填报。网上填报完成(且网上显示初审通过)后,请将网上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签名、盖章后,报送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审核(特别说明: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应有水印,加盖的公章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

3、“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合同认定登记时,必须同时上传合同及发票。上传的合同原则上为:对2019年苏合会备案项目,是指2019年6-12月期间签订的且至2021年 6月还在研的合同;对2019年科技副总,是指2019年1月以后签订的且至2020年12月还在研的合同;对2020年科技副总,是指2020年1月以后签订的且至2021年12月还在研的合同。

4、2018年和2019年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有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人员限报一项产学研合作项目,同一企业当年限报一项产学研合作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注意时间节点,保证质量及时完成申报。

 

联系方法:

省厅咨询电话:025-83363139

校内咨询电话:86953088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16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