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0-03-31浏览次数:1650

各有关单位: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的函(苏教办科函[2020]4号)”,请按照函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项目依托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2.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主要依托省属高校的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进行申报,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3.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注重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4.各二级学院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5.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2项,由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推荐。(江苏省高校电子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高校高性能材料绿色成形技术与装备重点建设实验室、江苏省高校贵金属深加工技术及应用重点建设实验室、江苏省高校先进材料设计与增材制造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高校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及其集成控制重点建设实验室)。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材料

1.校内预申报

请各重点实验室按照项目分配指标,于47日上午10:00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初稿报送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处组织校内预评审。

2.网上申报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经预评审确定正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47.115.204.120),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并于413日上午10: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3.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成功后,各单位科研秘书请于416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请各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认真初审,由学院统一上报,科学技术处不接收个人申报。

四、申报时间安排

41-7日上午10:00前(周二):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单位根据分配指标数将申报书纸质稿一式1份交科学技术处。

47-10日(周五):科学技术处进行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

411-413日上午1000前(周一):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

416日(周四):各二级单位上报正式申报纸质材料。

417日(周五):科技处核实盖章。

420日(周一):纸质材料报送江苏省教育厅。

联 系 人:王小兰、徐文婷

联系电话:8695308786953085     

 

科学技术处

2020331


重大项目申报书.doc重大项目汇总表.doc